刑事律师原东峰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嫌疑人王某成功取保候审!(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200多名投资者)
2014年7月,王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侦查机关查明王某等人涉嫌以下犯罪事实:
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的办公地点,以发展下线人员到公司购买游戏卡可以获得提成为诱饵,采取公司集中授课,设立宣讲工作站和口口相传,分层发展成员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非法向226名受害人吸收公众存款1192万余元,现已冻结600余万元。
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接受王某近亲属委托后,及时会见了王某。了解到王某虽然名义上是公司的副总,但主要参与的是库房管理、展会等辅助性及体力性的工作,并未参与过公司的决策。王某虽然参与了部分工作站的工作,但参与程度和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王某用自己及家庭积蓄购买了公司的产品,公司一直未兑付,损失巨大。实质上,其身份更多的是一名投资者。
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依据会见了解到的案件事实,在审查逮捕阶段及时向检察院提出了不予逮捕律师意见,该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朝阳分局对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