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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成功取保候审!(报案人达50多人,金额100余万元)

作者:原东峰时间:2021-01-15 11:41 次浏览

信息摘要:

2015 年 10 月份,杜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杜某,了解了基本案情,并与海淀预...

   201510月份,杜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家属来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找到原东峰律师。在原律师为其提供了律师咨询后,当即办理了委托。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杜某,了解了基本案情,并与海淀预审大队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了解了案件进展情况。后经过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论证、研究分析,出具了律师意见书。
杜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取保候审成功
      当时嫌疑人家属及嫌疑人都十分没有信心,尤其是嫌疑人,听自己同监室的,在海淀区看守所待的时间较长的给他分析,说你这个肯定会被批捕的,杜某当时情绪很低落。但是
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认为,该案的定性存在较大争议,杜某的行为确实不妥,但本质应属经济纠纷,属于违约行为,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原东峰律师向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递交了律师意见,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经济犯罪案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作出批捕决定,对于明显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罪与非罪性质不明的,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应作出批捕决定。

  最终,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随后杜某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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