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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到底是什么关系?

作者:原东峰时间:2019-12-16 20:20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律师 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服务市场上的主角。那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吗?搞清楚这个问题,先要弄明白我国律师事务所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事务所的几种...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服务市场上的主角。那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吗?搞清楚这个问题,先要弄明白我国律师事务所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事务所的几种模式
   在我国,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以及国家出资律师事务所所三种模式。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又分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满三年的执业律师并且资产三十万以上的可以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二十名以上执业满三年的执业律师并且资产达一千万以上的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五年且具有十万以上的资产可以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两名以上的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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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几种类型
   一般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分三种模式,工薪律师、提成律师和合伙人律师。
   工薪律师属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聘请的,单独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案律师,按月领取工资、提成或者奖金收入,与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律师为劳动关系。
   提成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律师结案,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委托合同,律师费要入律师事务所的账户。然后提成律师按照与律师事务所的合同约定的进行分配。
   合伙人律师,除了承办的案件按照与所里的约定进行分配外,还对所里的盈亏负责,属于出资人或者股东的角色。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分配比例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费的分配比例一般在开始就以合同的形式约定清楚了。实践中,分配比例一般为三七开。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章 律师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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