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原东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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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都是先拘留3天,到期需要继续羁押侦查, 但还无法提请批准逮捕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1-4天,也就是延长到7天,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也就是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0天。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