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原东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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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峰,1978年出生,经济法学硕士,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刑事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原东峰律师一贯勤恳敬业、高度负责,尽心尽力办理每一个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辩护。
原东峰律师承办的刑事案件,大量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获得减轻、从轻处罚,展现出专业刑事律师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获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一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防范和处理公司及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性审查业务。
部分刑事辩护案例:
1、为新疆某民营企业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做无罪辩护;
2、为某全国性的催债公司管理层涉嫌寻衅滋事罪辩护--被指控恶势力犯罪集团( 市政法委督办案件 );
3、为某娱乐场所老板涉嫌组织卖淫罪辩护,--摘掉恶势力帽子;
4、在某涉黑涉恶案件中,为某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辩护,获得从轻处罚;
5、为内蒙某投资公司总经理非法讨债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未被认定恶势力犯罪;
6、为某房企老总行贿罪辩护,行贿金额1千多万元,最终判处缓刑;
7、为某银行管理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经法院多次开庭后,最终检察院撤诉;
8、 某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最终案件未往下推进;
9、 某知名企业中层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10、为某外贸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辩护,涉案金额1.6个亿;
11、为某公司法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涉案人数3000多人,金额3千余万元;
12、为山西某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罪辩护,发回重审后取保,并由原先的五年半有期徒刑改判为二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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