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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峰,经济法学硕士,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12专注刑事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有无罪辩护、发回重审、重罪改判轻罪、检察院撤诉、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法定刑下减轻处罚以及不批捕、取保候审等众多成功案例

始终以严谨细致、高效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办理每个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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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功案例:

某敲诈勒索罪案件二审发回重审,11年半改判为2年半,实报实销,实质上无罪;

为某银行高管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经法院多次开庭后,最终检察院撤诉;

为某寻衅滋事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为山西某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罪辩护,发回重审后取保,并由原先的五年半有期徒刑改判为二年半;

为某妨害公务罪坚持做无罪辩护,第一次庭审后被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为某房企老总行贿罪辩护,行贿金额1千多万元,最终判处缓刑;

为某全国性的催债公司管理层涉嫌寻衅滋事罪辩护--被指控恶势力犯罪集团( 市政法委督办案件 );

为某娱乐场所老板涉嫌组织卖淫罪辩护,--摘掉恶势力帽子;

内蒙某投资公司总经理非法讨债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未被认定恶势力犯罪;

为新疆某民营企业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做无罪辩护;

在某涉黑涉恶案件中,为某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辩护,获得从轻处罚;

某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侵占罪辩护,取保候审最终案件未往下推进;

某知名企业中层领导职务侵占罪辩护,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为某外贸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辩护,涉案金额1.6个亿;

为某公司法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涉案人数3000多人,金额3千余万元;

为某聚众斗殴致他人重伤案辩护,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为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获得从轻处罚;

为某手机营业店的负责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判处缓刑;

为某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获从轻处罚;

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受委托,通过羁押必要性程序取保候审,最终缓刑;

张某故意杀人罪(灭门惨案)强奸罪、抢劫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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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取保候审案例:

合同诈骗罪,培训机构负责人,涉及几十名学生家长,最终取保候审;

诈骗罪,男女恋爱期间经济纠纷,男方被控诈骗,最终取保候审;

诈骗罪,为他人办理幼升小升学择校,被控诈骗,最终取保候审;

诈骗罪,批量出售手机卡,被控诈骗罪,最终取保候审;

王某某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

赵某保险诈骗罪,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罪,持械并多人受伤,最终取保候审;

强奸罪,车内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指控男方强奸,最终取保候审;

强奸罪,双方各有家庭,为情人关系,后关系破裂,男方多次纠缠被控强奸罪,最终取保候审;

销售假药罪,淘宝销售减肥药,最终取保候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司副总取保候审;

李某某(部门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保候审;

耿某(公司股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保候审;

骗取出境证件罪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

马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人挑衅被迫还击取保候审;

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

马某涉嫌盗窃罪,取保候审;

张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取保候审;

潘某非法经营罪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

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

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取保候审;

陈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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