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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伪造小区出入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作者:原东峰时间:2020-03-01 19:18 次浏览

信息摘要:

据北京日报,2020年2月29日上午10点,街道防控疫情人员在天通苑第一社区的天通苑3区北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位董姓年轻小伙出门时,被查出持有假的出入证。 经询问,对方称自...

据北京日报,2020年2月29日上午10点,街道防控疫情人员在天通苑第一社区的天通苑3区北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位董姓年轻小伙出门时,被查出持有假的出入证。

经询问,对方称自己是附近地区一位餐饮企业的员工,2月23日刚刚从山东回来,目前一起合租的同伴还有7位,而手上拿的出入证是该企业一位负责人为他们统一办理的。

随后,防疫人员报警处理。等待警方调查处理结果。

小区出入证法律属性

要弄清楚小区出入证的法律属性,我们需要从制作主体、发放对象、发放依据和发放目的等方面来了解小区出入证。

制作发放主体

小区出入证系物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制作的,

发放对象

发放给本小区的常住人员(包含在本小区的租房人员),

发放依据

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

发放的目的

用以规范小区进出入秩序,促进小区管理的一种证件。

综上,可以看出小区出入证是一种企业自行制作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伪造小区出入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个人认为,一般伪造小区出入证,在没有伪造企业印章的前提下,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伪造出入证的同时,还伪造了用于印盖在出入证上的企业印章的话是会触犯刑法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小区出入证面临行政处罚

小区出入证作为企业制作发放的一种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如果被伪造,伪造者或者使用者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独有偶,前两天有报道称某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房产中介伪造小区出入证,带着客户进小区看房的情况,也移交警方处理了。

看来疫情防控任重道远,希望每个人都承担起自己责任。

伪造小区出入证事件,让我们静待警方的调查了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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