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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危险驾驶罪入罪及量刑标准

作者:北京资深刑事律师时间:2021-04-28 20:25 次浏览

信息摘要:

4月25日晚,山东男篮主教练巩晓彬在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东路醉驾被查,呼气酒精含量实测值为120毫克/100毫升,已经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

4月25日晚,山东男篮主教练巩晓彬在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东路醉驾被查,呼气酒精含量实测值为120毫克/100毫升,已经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醉驾入刑已经10年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竟然还会去酒驾,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这些年时有酒驾被刑事处罚的新闻见之报端,竟然没有给他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实属让人难以理解。
接下来,巩晓彬将面临六个月以内的拘役以及罚金处罚。
巩晓彬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入罪标准
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一律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办案期限
适用快侦快办及速裁程序
公安机关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量刑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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